記者蔡怡杼/台北報導
針對中信買兄弟象,金管會主委曾銘宗表示,中信不是以中信金、銀行、大股東以及基金會的名義購買兄弟象,而是以「贊助」的方式,且金管會樂見金融機構贊助各種體育、公益事業等社會活動。
立法院財委會今(27)日審議「保險法第二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」等案,曾銘宗備詢時作出以上回應。
立委盧秀燕質詢,中信金買兄弟象,有向金管會申請嗎?曾銘宗說,中信金不是用中信金、銀行、大股東以及基金會的名義購買兄弟象,而是採贊助的方式,若對中信金形象有正面發展,金管會支持。
盧秀燕進一步指出,基於產金分離原則,若大家都用贊助的方式,以規避投資上限限制,卻行實質經營之實,建議採正面表列的方式,如支持體育、教育等,以杜絕悠悠眾口。
對此,曾銘宗說,金管會樂見金融機構贊助各種體育、公益事業等社會活動,不過,贊助必須依照內部政策和公司治理來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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